 |
|
| 厦门市同安区《人大工作简报》 2008年 第21期 (2008-07-06) |
|
|
市、区两级人大代表视察我区创建新一轮
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管理工作
7月6日,市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毛立臻,带领由市、区两级部分人大代表组成的视察组,视察了我区创建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检查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动员全区人民携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议的落实情况。视察组重点对同集路、同安长途汽车站、汀溪路口、同安一中路口的城市交通秩序与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后及时举行了市、区人大代表视察我区创建工作情况反馈会,当面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了市、区人大代表的视察意见。
在区人大常委会5楼会议室举行的市、区人大代表视察我区创建工作情况反馈会上,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对我区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各有关职能部门所做的大量工作、付出辛勤的努力和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的成果给予充分的肯定。同时,也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指出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同集路的绿化带的保洁工作在时间上要作适当改变、注意清除辅道边沟的卫生死角、及时修缮部分污损及被树叶遮住的交通警示牌;老城区十字路口交通繁杂短期难以改造,要多安排警力疏导纠正摩托车违章及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等不文明现象;公交车随意停车载客现象比较严重,必须加以规范,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形成合力,破解难题。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美霞建议区政府要继续深入贯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动员全区人民携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议,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共同参与。不仅要圆满完成复查考评任务,更重要的是让生态文明观念深入人心。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毛立臻在反馈会上强调,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重视人大代表的意见,及时进行整改,一时没有办法解决的,要沟通协调,集思广益,创造条件改善,确保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