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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2008-04-29)
 

 

厦门市同安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4月29日,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6楼会议室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毛立臻,副主任苏志强、吴亿年、洪美霞、吕放动、李永国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2人出席了会议。毛立臻主任、李永国副主任分别主持了上下午的会议。

 

会议首先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毛立臻主任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一部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论证、获得高票通过的重要法律,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受到广大职工群众的普遍拥护。今年区人大常委会把这部法律作为“代表学法年”活动的内容之一,人大系统的工作者和各级人大代表要结合工作实际,注意抓好学习,加强对这部法律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徐国庆辞去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的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审议了人事任命案,通过表决,决定任命洪琴水为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加快推进同安工业集中区社会事业配套建设”重点建议继续办理和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重点建议办理措施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我区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表决通过了会议提出的4条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推进我区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重视我区旅游业的建设发展,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取得一定的成效。为尽快把我区旅游业培育成我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产业,会议作出了《厦门市同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旅游业发展的决定》。

 

列席这次会议的有:区政府区长陈琛,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吴毅飚,区政府副区长李虹,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政府办公室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部分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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